二、主办单位:天津市体育局
3、协办单位:天津市足协
四、比赛时间、地点
2022年8月1日至8月29日
天津团泊体育中心
五、参与单位
(一)以区为参赛单位。
(各区体育行政单位(主管部门)可负责组队、比赛相关工作。)
(二)每个参赛单位只能派出一支代表队参加每组比赛。
6. 组别及年龄
男子青年A组:2004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
男子青年B组:2006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男子U14组: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男子U13组: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男子U12组: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男子U11组: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男子U10组: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男子U9组: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女子青年A组:2007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女子青年B组:2009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11岁以下女童: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竞赛项目
(1) 男士
十一人制足球比赛:青年A组、青年B组、U14、U13、U12
八人制足球比赛:U11、U10、U9
(2) 女性
十一人制足球比赛:青年A组、青年B组
八人制足球比赛:11岁以下
八、资格条件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中国公民,持有二代身份证原件,具有本市中小学正式学生身份,并在天津市足协完成2022年注册后方可报名。 (含天津市学生身份的港澳台青少年足球运动员)
(二)思想政治素质优良,品行良好,遵守运动员守则。 只有在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后,才能参加足球比赛,并符合比赛规定的年龄段。
(三)参赛单位必须为参加本市运动会的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市运会期间,参赛运动员发生意外伤害的,由各参赛单位承担责任。
(四)参赛选手于2022年1月1日之前按照学籍所在地区报名参赛。
1.现为男子青年A组(2004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和男子青年B组(2006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的高中生运动员,交叉如果希望晋级学籍变更后,可以代表原注册学区或现学籍所在学区参赛。
2、各区转入本市体校、城市高职学校、城市职业俱乐部的球员代表资格:球员转入前须在天津市足球协会完成原注册审核,并应符合以下条件:根据转学前学生身份所在的学区注册为代表学区。
(注:以上参赛选手须持有本市体校、市职业院校、市职业俱乐部颁发的转学证明并通过审核后方可参赛。)
(5)每位选手只能代表一个赛区参加一个年龄段的比赛。 不允许跨组比赛。
(六)各区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参加本区比赛的运动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只有通过考试的人才能注册。 违反资格规定的,取消其比赛成绩,集体项目取消团体比赛成绩。
9. 登记及报到
(一)报名要求
1、领队:1人,同时负责竞赛纪律、疫情防控、反兴奋剂工作。
(注:必须是区体育局负责人或足球项目负责人)
2、教练员:主教练1名,助理教练5名,守门员教练1名。 每队需在联络会前确认2名现场教练。 运动员可以参加本次赛事的市运会比赛,参赛单位对教练员进行审核合格后方可报名。
(注:主教练必须持有C级以上教练证书,助理教练、守门员教练必须持有D级以上教练证书方可报名带队。未经确认的现场教练不得进入场馆担任教练或进入替补席。
3. 运动员:十一人制比赛至少须报名18名运动员,最多须报名24名运动员(其中必须包括2名守门员)。 每场比赛前必须确认18名参赛球员名单。 赛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八人制比赛最少报名人数为 12 名运动员,最多报名人数为 16 名运动员(必须包括 2 名守门员)。
4. 队医:1名,兼任防疫干事。
(二)报名时间
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0日至7月16日。截止日期后不再接受报名。
(注:玩家完成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4日17:00)
(三)报名方式
1、各区足球项目负责人提交经区批准的《天津市第十五届运动会足球比赛(青少年组)报名表》(八一运动会见附件1) -11人制及附件2)、《天津市第五届运动会(青少年组)足球比赛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第二份复印件-参赛运动员代身份证、参赛运动员学生证(注:须加盖参赛单位和区教育局公章)、报名参赛教练员执教证书复印件、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证件、二级及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准备齐全。
2、以上报名材料纸质版须于2022年7月16日下午5点前提交至天津市足协(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奥体路奥体中心东门训练场旁小红楼) ); 电子版PDF格式(盖章版)和WORD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地址@qq。 com.
(四)报名时,各参赛单位须核定参赛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和参赛运动员学生证(加盖参赛单位及所属区教育局公章) 。 在登记表中填写批准的信息。 报名表、注册教练员教练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参赛单位公章)两种形式提交给竞赛组委会。 报名后不再接受报名。 改变。 (注:报名表必须填写完整,报名号码必须与选手比赛制服号码一致。)
(五)报名完成并通过资格审查后,确定运动员代表资格并在网上公布。 公示期间,参赛单位或个人对公布的运动员资格提出异议的,须实名向天津市第十五届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相关书面材料举报。
双方解决参赛资格异议后,两区体育局足球项目负责人及两队主教练必须在球员资格确认书上签字,方可参赛。
(六)各参赛单位必须在领队会议期间提交运动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否则不予参赛。
(七)团队领导会议时间、地点:赛委会稍后通知。
(八)各参赛单位须在比赛报到前60分钟携带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和学籍证原件(加盖参赛单位及区教育局公章),向大会报到办理登机手续。 如果晚于这个时间确认或未携带,证件齐全者将不被允许参加。
(九)比赛时,运动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加盖参赛单位和区教育局公章)。 比赛期间将进行随机抽查。 证件不齐全者,将被取消资格。
十、竞赛方式
(一)各类别比赛均适用国际足联最新批准的《足球比赛规则》。
(二)男子青年A组、男子青年B组、男子U14组、男子U13组、男子U12组、女子青年A组。女子青年B组比赛采用十一人制; 男子U11组、男子U10组、男子U9组和女子11岁以下组的比赛采用八人制。
(3)各小组采用单循环赛制。 小组淘汰后,进行交叉淘汰赛,确定名次。 报名队伍不超过6支的小组将通过单循环赛直接决定排名。
(四)比赛用球及时间:
1、男子青年A组、男子青年B组、男子U14组、女子青年A组使用5号标准球。 每场比赛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休息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如果天气炎热,裁判可以在比赛进行到25分钟时补充水。 每半年可补充一次水。
2、男子U13组、男子U12组、女子青年B组比赛用球为5号标准球。 每场比赛70分钟,每半场3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如果天气炎热,裁判可以在比赛进行到20分钟时补充水分。 每半年可补充一次水。
3. 男子U11组、男子U10组、男子U9组、女子11岁以下组比赛用球为4号标准球。 每场比赛时间为60分钟,每半场3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如果天气炎热,裁判可以在比赛开始15分钟时补充水。 每半年可补充一次水。
(五)运动员参赛要求
1、十一人制比赛,每场比赛开始前60分钟,各队教练员必须提交11名球员和7名替补球员名单;
2、每场八人制比赛开始前60分钟,各队教练员必须提交8名球员和8名替补球员名单;
3. 十一人制参赛球队在比赛期间允许换人3次。 半场换人不计入换人次数。 整场比赛最多可替换5名球员。 已被替换的球员不得再次被替换。 替补名单上的球员不得被替换。
4. 参加八人制比赛的每队在整场比赛中最多可替换 5 名运动员。 被替换的运动员不得再次被替换。 不在替补名单上的运动员不得被替换。
(六)参赛单位不得无故退出竞赛; 参赛单位球员存在虚假年龄、假身份证、假学生证、上场球员与名单不符等情况。 一经发现,取消该队所有比赛成绩,并向组委会通报批评。 。
(七)评分及排名方法
1、常规时间内双方打平则直接进入点球大战(5+1),不进行加时赛。
2、每队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 如果两队进入点球大战,胜者积2分,负者积0分。 点球大战的进球数不计入总进球数。
3. 积分多的将排名第一。
4. 如果两支或两支以上队伍积分相同,则按照以下条件进行排名:
(1)积分相同的队伍进行比赛,积分多的队伍排名靠前。
(2)积分相同的球队之间净胜球最大的球队排名靠前。
(3)比赛中积分相同且进球数多的球队排名靠前。
(四)如仍平局,则以抽签决定名次。
(8) 替补席
1、第四裁判席面向球场方向,其左侧的替补席写为主队座位。
2、十一人制中,每队替补人数不得超过12人,其中领队1名(同时负责比赛作风、纪律、疫情防控、反兴奋剂),主教练1名,助理教练2名,队医1名,同时负责防疫。 裁判员1名,运动员人数不得超过7人。
3. 八人制下,每队替补人数不超过13人,其中领队1名(兼管竞赛作风、纪律、疫情防控、反兴奋剂)、主教练1名、助理教练2名,队医、防疫员1名。 1人,运动员人数不得超过8人。
4. 比赛中被裁判罚下替补的运动员和官员将自动停止下一场比赛,并在比赛前2小时至赛后1小时内禁止进入比赛区域和内场区域。 足球纪律委员会还可以根据具体行为和相关指引进行额外处罚。
(9) 黄牌和红牌
1、如果球员在一场比赛中被裁判出示红牌,或者本场所有比赛累计两张黄牌,则下一场比赛将自动停止。 足球纪律委员会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犯规性质对运动员追加处罚;
2、小组赛所有红黄牌均带入淘汰赛,黄牌累积在整场比赛中有效。
(十)放弃和中断比赛
1、比赛开始15分钟后,若各队未能达到最低参赛人数(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则视为弃权,比赛判定为0:3损失;
2、每场比赛,如果由于官员和运动员的意外中断导致计时在15分钟后未能正常恢复,则比赛判定为0:3(如果当时比分超过0:3,则按当前比分)为准)。
十一、录取排名及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录取前八名的队伍给予奖励,八队以下(含八队)按参赛队伍实际排名录取。 参赛队伍少于三队(含三队)的,该组将被取消。
(二)前三名运动员(队)颁发奖牌、证书,第四至第八名运动员(队)颁发证书。 证书颁发给前三名运动员(队)对应代表队确认的一名教练员。
(三)十一人制中,只有在18名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上的运动员才能获得成绩证书; 在八人制中,只有报名参加的运动员才能获得表演证书。
(四)前八名球队分别按照39分、33分、30分、27分、24分、21分、18分、15分进行计分。
(五)前三名的运动队分别按金牌3枚、银牌3枚、铜牌3枚计算。
(六)本次比赛符合中国足协近期颁布的《足球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批授予等级球员称号。
十二、设备及资金
(一)比赛器材和比赛用球:均须符合最新《足球规则》及年龄要求。
(2) 服装
1、每支参赛队伍须准备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和袜子。 运动员必须穿着足球鞋(镶有皮革)和护腿板。
2、比赛球衣后背、胸前、短裤上的号码必须符合规则。 球员的名字应印在比赛球衣的背面。 任何不遵守规定或没有号码或有多个号码的人将不被允许参加比赛。
3. 守门员制服的颜色必须与其他球员和裁判员的颜色明显区分。
4. 场上队长必须佩戴6厘米宽的臂章,臂章的颜色与球衣颜色明显不同。
(3)参赛者须自行承担费用。
十三、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范围按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仲裁委员会规定》执行。 比赛所需技术官员和裁判员由天津市体育局统一选拔。
14. 投诉
比赛过程中如发生争议,须在比赛结束时以参赛单位名义提出申诉。 所有申诉人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由组长签署的《申诉报告》和10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 若上诉胜诉,原上诉费予以退还; 如果上诉失败,则不予退还。
15、竞赛规则及反兴奋剂管理
各参赛单位须与组委会签订《竞赛纪律责任书》和《反兴奋剂责任书》。 对违反竞赛规则,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赛、通报批评、取消比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扣减奖牌、总分、取消体育道德等处分。 给予时尚奖参赛资格等处罚,对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予以追加处罚。
16、如因天气、疫情等紧急情况导致比赛无法举行,大赛组委会有权暂停、推迟或取消比赛。
十七、各参赛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和天津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
第十八条 本竞赛规则报组委会批准后,由竞赛委员会负责解释、补充和实施。
十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晨 尚贤章